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準予惠州市叢安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企業(普通合伙)執業許可的批復
惠州市叢安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企業(普通合伙):
你所申請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的材料收悉。根據財政部《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89號)的有關規定,經審核,符合法定條件。現批復如下:
一、事務所名稱:惠州市叢安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企業(普通合伙),組織形式為普通合伙制。
二、惠州市叢安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企業(普通合伙)的合伙人為戴貂娥(注冊會計師證書編號:421102030635)、劉楚東(注冊會計師證書編號:140100340015)。
三、惠州市叢安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企業(普通合伙)的首席合伙人為戴貂娥。
四、惠州市叢安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企業(普通合伙)的業務范圍是:審查企業會計報表,出具審計報告;驗證企業資本,出具驗資報告;辦理企業合并、分立、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,出具有關的報告;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;承辦會計咨詢、會計服務業務。
五、請你們接本批復文件后,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。
廣東省財政廳
2018年6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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