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省注協關于同意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等21家會計師事務所2016年度自行組織培訓的批復
各有關會計師事務所:
你們上報的2016年度自行組織培訓或參加總所培訓的申請已收悉。根據《中國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管理制度》、《廣東省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管理制度》的規定,同意你們的申請,并提出以下要求,請一并執行:
一、各會計師事務所(含分所)(以下簡稱“事務所”)應根據《廣東省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管理制度》的要求,切實做好本所注冊會計師的培訓工作。要加強對培訓工作的組織和管理,合理制定培訓計劃;培訓中應認真做好課堂管理、學員考勤、學時統計、結業考試等各項工作,確保培訓工作落到實處,不走過場。
二、請各事務所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將本所的培訓課程安排及學員考勤記錄、結業考試記錄、學時統計等材料上報省注協考試培訓部,同時上傳電子版。省注協對各事務所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,確認學員的學時。
省注協聯系人:梁浩斌,電話:020-83063586,電子郵箱:179095070@qq.com 。
附件:廣東省2016年度自行組織培訓會計師事務所(含分所)名單
廣東省注冊會計師協會
2016年7月6日
附件:
廣東省2016年度自行組織培訓會計師事務所(含分所)名單
序號 | 事務所 |
1 | 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 |
2 | 廣東中天粵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|
3 | 廣東中恒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|
4 | 廣東天華華粵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|
5 | 立信羊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|
6 |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廣東分所 |
7 | 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廣州分所 |
8 |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廣州分所 |
9 |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廣州分所 |
10 |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廣州分所 |
11 | 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廣州分所 |
12 | 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佛山分所 |
13 | 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廣州分所 |
14 |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廣東分所 |
15 |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佛山分所 |
16 |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珠海分所 |
17 |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廣東分所 |
18 |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廣州分所 |
19 |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珠海分所 |
20 |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 |
21 | 北京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廣東分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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